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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全市计划竞赛的选手奖励流程
发布日期: 2021-12-10 09:03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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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竞赛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竞赛主办单位或组织参赛单位应汇总符合奖励条件的选手及相关人员信息,并将奖励申请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逐季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