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再申诉的事项
发布日期: 2021-12-16 14:21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再申诉:

    (一)处分;

    (二)清退违规进人;

    (三)撤销奖励;

    (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

    (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