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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
发布日期: 2021-12-15 10: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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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鉴定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入户鉴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